针对因1段婴幼儿配方羊奶粉中检出香兰素被罚一事,7月11日,倍恩喜(湖南)乳业有限公司(下称:倍恩喜公司)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该公司诚恳接受国家监管并已认真完成整改,对此次事件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
记者注意到,倍恩喜公司的上述声明源于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样人员在监督抽检中发现,倍恩喜公司销售的1段婴儿配方羊奶粉含有不得添加的香兰素。倍恩喜公司提交的调查报告显示,造成上述批次产品香兰素不合格的原因是新益美营养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基粉预混配料时错误添加了香兰素。
对此,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倍恩喜婴儿配方羊奶粉36767罐;没收违法所得122.84万元;并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即576.67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699.51万元。
抽检发现1段奶粉中含有不得使用的香兰素
2021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样人员在江西省南昌市某母婴生活馆对其经营的倍恩喜婴儿配方羊奶粉(0-6月龄,1段)(规格型号:800克/罐;生产日期:2020-07-29;中国总代理:纽尔生物科技(湖南)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抽检,样品经黑龙江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检验:香兰素项目实测值为940.6u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资料显示,香兰素是一种食用香料,因具有香荚兰豆香气及浓郁的奶香,广泛运用于各种需要增加奶香气的调香食品中。而大量摄入香兰素会导致头晕、恶心等症状,严重时会造成肝、肾损伤。按照相关标准,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上述批次产品中国总代理纽尔生物科技(湖南)有限公司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将上述批次产品全部销售给了倍恩喜公司。2021年10月14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对倍恩喜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倍恩喜公司购进上述批次产品48864罐,自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9月27日共销售及损耗22324罐,库存26540罐。倍恩喜公司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1月22日期间,共召回上述批次产品10227罐。上述批次产品的召回及库存合计36767罐。经第三方审计,本案的货值金额共计576.67万元,违法所得共计122.84万元。
另据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查明,倍恩喜公司在2021年9月2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于当日停止了上述批次产品的经营,主动开展召回工作、主动封存库存产品,主动对库存的14批次奶粉进行了送检,积极减轻危害后果。同时,倍恩喜公司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在案发后督促和协助新益美营养品有限公司(NIG Nutritionals Ltd Trading as Food Contractors Ltd)查找上述批次产品的不合格原因及整改,并提交了调查报告,证实造成上述批次产品香兰素不合格的原因是新益美营养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基粉预混配料时错误添加了香兰素。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未接到消费者反映上述批次产品有不良反应的投诉。
2022年4月22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市监处罚〔2022〕Q190号),没收倍恩喜婴儿配方羊奶粉(0-6月龄,1段)(规格型号:800克/罐;生产日期:2020-07-29;中国总代理:纽尔生物科技(湖南)有限公司)36767罐;没收违法所得122.84万元;并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即576.67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699.51万元。
企业声明致歉,称停止含香兰素的产品生产
7月11日,倍恩喜公司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该公司诚恳接受国家监管并已认真完成整改,对此次事件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
《声明》显示,自2021年9月2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该公司高度重视该事宜并立即启动自检、自查和市场产品处置,并于当日即停止了上述批次产品的经营,主动开展召回、封存该批次库存产品等工作,
对召回及库存产品统一交由市场监管部门封存并销毁处理。为减轻危害后果,该公司对库存其他批次奶粉第一时间全部送检。送检样品均未检出香兰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现市面上已无上述批次产品在销售。若仍持有上述批次产品的消费者,请通过公司客服热线400-893-8886 与该公司联系,该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声明》还称,事件发生后,该公司已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如:进一步完善工厂管理及监督制度,严格规范生产人员作业标准并加强培训与监督;调整与优化工厂生产计划的制定准则与安排;停止含香兰素的产品如成人奶粉等共线产品的生产;加强对所有产品的风险监控管理,增加出厂质检项目等,以杜绝类似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