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一起非法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查获假蜂蜜成品及原材料共计400斤左右。
前段时间,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投诉,称在一些小区、菜市场门口,有人摆摊出售所谓的土蜂蜜,市民购买食用之后出现腹泻、喉咙痛等症状。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展开调查。
▲望城润和长郡小区门口出售蜂蜜的小摊
摆摊男子称,自己姓王,所售卖的蜂蜜都是自己在怀化老家养的蜜蜂采集菊花、桂花等鲜花花粉酿的。“100元三斤土蜂蜜”的价格吸引不少老人在小摊前停留。通过多天的蹲点,调查人员发现,除了王某,其妻子李某也带着小推车在小区和农贸市场门口摆摊售卖蜂蜜。
调查人员花费100元,在王某处购买了三斤所谓的野菊花蜂蜜。
“我们现在买了三斤蜂蜜,然后它用一个罐子装起来,上面是写的百花冬蜜,蜂源地是怀化市沅陵县明溪口镇,花期是2023年9月至12月。”调查人员表示。
▲调查人员购买的蜂蜜
随后,调查人员将这三斤蜂蜜送至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行刑衔接实验室)进行成分检验,经检验,蜂蜜所含的山梨酸及钾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果糖和葡萄糖项目不符合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报告
为了弄清楚事情真相,调查人员决定找到王某夫妇的货源。
通过一路跟踪,调查人员发现,王某李某夫妇居住在雨花区木莲东路附近一小区内,每天收摊后,二人会将剩下的蜂蜜放回家中,调查人员透过门缝看到,房间内堆放了一些白色塑料桶。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调查人员以购买蜂蜜的名义进入其家中,发现该房间客厅堆放了两个大的白色塑料桶,桶内装了褐色粘稠液体,一旁放置了两盒蜂巢及两瓶花粉。
▲王某家中已经勾兑好的蜂蜜
据王某介绍,将蜂巢打碎后,再混入从网上购买的糖浆,搅拌过滤之后就成了他对外宣称的野生菊花蜜。而根据《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的要求,必须要严格产品配方管理,杜绝掺假掺杂。规定企业生产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质;蜂产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在成品中含量要大于50%,且以蜂蜜为原料生产蜂产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浆、食糖。也就是说,王某夫妇销售的所谓野菊花蜂蜜其实是假的。
▲王某用来调制蜂蜜的糖浆
了解清楚情况后,井湾子市场监督管理所展开了突击查处。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处为三室一厅的房屋,其中一个房间为居住所用,一个房间被改成小仓库,房间内放置了近十桶糖浆和大量用来装蜂蜜的罐子,客厅则放了正在加工的“蜂蜜”和一些花粉。
“他将这些蜂巢洗成浆之后,再加入了一部分的糖浆,属于无证生产的行为。”井湾子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肖凯说。
执法人员对现场的原材料及生产工具进行就地封存,对涉案人员展开进一步调查。
▲执法人员展开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提醒,选购蜂蜜时,最好到正规的商店购买检验合格的产品,购买时要注意标签上有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内容,妥善保存购物凭证,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低价、来路不明的蜂蜜。
记者:何志鹏
来源:政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