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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重庆一案例入选

2023-03-15 15:14 来源:上游新闻 编辑:青柠

  3月15日,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从最高检获悉,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起诉重庆市云阳县某副食店、胡某销售假冒白酒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

  2022年,检察机关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0341件,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741.1吨,同比上升62%;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196.4吨,同比上升7.7倍;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539种共1.4吨;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药和走私药品200种共0.7吨。

  2020、2021两年时间里,全国检察机关食药领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200余件。其中,提出惩罚性赔偿诉求的占起诉案件总数的80%以上,法院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的案件占已作出生效裁判案件的99.1%。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督促整治社区团购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领域案件8件,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件。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起诉重庆市云阳县某副食店、胡某销售假冒白酒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重庆市云阳县某副食店先后多次向重庆市云阳县、四川省巴中市等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销售金额共计41601.1元。2021年8月27日,该副食店经营者胡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的行为,侵犯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8月,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该案线索。2021年11月,重庆二分院将案件线索移送给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

  诉讼期间,重庆二分院针对公益修复方式深入开展社会调查评估,积极协助川渝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探索由侵权人参加消费宣传、消费教育等公益活动并支付活动经费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以确保公益修复精准化、实效化。2022年10月18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当庭判决被告某副食店、胡某公开赔礼道歉,并在2年内参加4次消费宣传、消费教育等消费领域公益活动,每次活动支付的经费不低于1万元;如被告不履行以行为赔偿损失,则应支付124803.3元赔偿金至原告专门账户用于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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