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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完化工油又装食用油,这跟投毒有什么区别

2024-07-09 21:45 来源:央视网 编辑:夏石福

  谁也想不到街边加油站的油罐车里面可能也装过我们炒菜的食用油。近日媒体曝光罐车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一些油罐车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引发舆论哗然。

  让人意外的是,中储粮这样的央企下属天津分公司居然是涉事主角之一。

  罐车运输油罐混用对人体有何危害?行业有何规范标准?

  对此,食品安全博士、上海市食品安全研究会专家组成员刘少伟介绍,煤制油属于化工产品,含有重金属和苯等化工原料,“装化工原料再装食用油不可避免会有残留”,长期摄入含有这些化工残留的食用油,可能导致人体中毒,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对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但消费者很难分辨出来。刘少伟指出,2014年6月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油应使用专业车辆,不过该规范只是推荐性标准,而没有强制性标准,一些企业可能就不重视,对此应加强监管。

  “运输混用且不清洗是公开的秘密”

  记者长期追踪调查后发现: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成为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今年5月24日,记者在天津滨海新区的一处停车场内,一辆车牌号为冀E**76W的罐车在等待运输食用油。等待间隙,记者从罐车司机口中得知,这辆罐车刚从宁夏运送煤制油到河北,前一天在石家庄将煤制油卸货后,连夜从石家庄赶到天津。司机透露,自从卸完煤制油后,这辆罐车未洗罐。

  当天下午,记者看到这辆罐车驶入了一家名为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的厂区。厂区保安介绍,包括这辆罐车在内,进厂装载的都是大豆油。由于距离不远,记者在厂区外能清晰看到罐车装油的全过程,自始至终这辆罐车没有遇到任何阻碍,也没有人检查罐体内干净与否。大约四十分钟后,这辆罐车就装满了油,出厂区的地磅显示,这辆罐车装了35吨大豆油。

  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一名销售经理回应媒体时表示,原则上运输食用油需要专用罐车,但随后他补充说,罐体只要有“食用油专用”字样就行,“其实我们也不验罐,是不是食用油专用罐车我们也没办法去分辨。”他强调,销售食用油的合同里约定的都是买家自提,罐车也是由买家雇来,食用油装上车之后,其品质他们不负责。

  据报道,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

  据介绍,如果卸完煤制油不洗罐的话,通常罐内会残留几千克到十几千克不等的煤制油。除了煤制油,像工业废水、塑化剂、废机油、减水剂这样的非危化品液体,普通货罐车都可以运输。即使卸货时食用油收货方会取样检验,由于检验项目有限,如果食用油中掺入其他杂质,普通的检验也检不出来。

  有司机表示,“煤制油可能还算干净的,其他一些不常见的化工液体,污染食用油的话,可能危害更大。”

  中储粮回应:全系统排查,引以为戒

  在调查报道中,就提到了中储粮下属公司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7月6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中储粮集团 就罐车运输油罐混用事件发文回应。

  中储粮发文称,针对近日媒体关于罐车运输油罐混用的报道,中储粮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7月2日要求下属油脂公司开展排查的基础上,从7月5日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

  要求直属企业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中储粮集团《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严格排查出入库等环节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运输承运单位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对于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立即依法终止运输合作,并列入集团公司服务采购“黑名单”;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对于直属企业及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的,从严从快严肃处理。

  中储粮集团要求全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严守工作规范,严防粮油污染风险,切实保障储备粮油食品安全。

  这样的草台班子是要消费者的命

  中储粮亡羊补牢的同时,消费者仍有不少困惑与错愕。因为这件事的性质完全不同于一般的地沟油。通常来说,我们只要不贪图便宜,选大品牌,选知名厂家,就能避开劣质食用油。但大品牌也会在运输环节出现化工油食用油混装的漏洞,这显然超出了大多数人的认知。这不仅仅是做饭烧菜的问题,还有面包、薯条、烘焙、蛋糕,几乎囊括所有的零食等领域。

  而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居然已经是较长时间以来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这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大于天”还只是一种愿景。容量动辄大几十吨的罐车,残留个几十斤化工液体很正常。但混装食用液体后,这就不是一般的食品事故,形同投毒。这种混装行为不仅是对《食品安全法》的公然挑衅,更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极端漠视。

  一切不合理的商业行为背后都有经济利益作祟。对于运输方来说,最终还是钱的问题,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为的是可以省下数百元的清洗费用,成本下来了竞争力上去了,别的运输车辆只有跟着“卷”。但对于食用液体出入库的管理方,尤其是中字头这样的接收方,坚称“不验罐是因为没办法分辨”,则完全令人咋舌。相信这不是因为无能,而是因为无德、无责任心导致助纣为虐。舞台上的草台班子,无非演出效果差一点,出不了大事,这样的草台班子会要了消费者的命。

  要说《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监管部门对食品运输没有规范也不符合现实,运输管得严、销售环节管得严,食用油没问题,运输车辆本身也没有问题,但到了衔接的关键节点则出现没人管、不愿管的真空,造成食用油进了消费者嘴里,就是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这说明法律手段尚有空子可以钻。据悉,食用油运输方面迄今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推荐性的某项规范当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约束率相当有限。能否多部门协同以及技术手段此刻能否补足短板,成为很多外行人的疑问,亟须行业内专家给予解惑。

  要感谢曝光此事的媒体,让我们看到了食品运输行业存在的问题。但让人痛心的是,这么多年,没有行业内的人站出来,而是靠记者得到线索追查出来,媒体干了监管的活。食品安全,要不得的是形式主义。哪有那么多草台班子,凡事只怕“认真”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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