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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收取2元餐具费,市监局立案调查

  近日,光泽县12315收到消费者的投诉称某火锅店在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违规收取其2元餐具费,光泽县杭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立即到该火锅店进行现场核实。

  经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火锅店内无任何餐具需要收费的提示,但在消费者结账时其使用收银系统按2元/人自动收取餐具费。该火锅店强制收取餐具费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违法商家立案调查。

  光泽县杭川市场监督管理所特别提醒,年末将至,广大消费者在外聚会就餐时,如遇到违规强制收取餐具费的情况,可以勇敢说“不”,也可拨打12315对强制收取餐具费商家进行投诉举报。

  普法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商家向在其店内消费的消费者提供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这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也是经营者法定义务,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责任编辑:夏石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