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平台称好欢螺里吃出虫卵,28日凌晨,@好欢螺官方微博回应称干料包、菜包等均经过巴氏灭菌消毒处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表示商业诋毁时有发生,将对该事件进行核查,若幕后存在推动则依法维权。(11月28日 《中新经纬》)
在好欢螺的回应中,没有针对此次事件的反省及处理意见,只是一味坚持自己家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规范,甚至在字里行间还透露出一股责怪事件发酵过快的意味。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品牌方首先做的不是自检自查,而是发布一篇无关痛痒的回应推卸责任,这种做法如何能让消费者“安心购买”?
事实上,好欢螺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不止一次两次了。黑猫投诉平台显示,截至11月26日,“好欢螺”的投诉量共54条,其中多数投诉原因为食品中吃出异物、米粉变质、菜品异常、吃完出现呕吐腹泻等。这显然已经不是能不能“安心购买”、可不可以“放心食用”的问题了,而是危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消费者投诉产品的背后是希望反馈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在对“好欢螺”的投诉中,最早的一条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为2020年5月8日,消费者反映在食品中发现螺丝帽。从2020年的“在食品中发现螺丝帽”到近日“吃出虫卵”冲上热搜榜相距了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一年里好欢螺时常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被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反馈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因为“上热搜”而字里行间透露出一股“责怪”意味。这显然与好欢螺自称的“出色的产品口碑”“广受顾客赞誉”大相径庭。
“拥有行业领先的现代化生产线及高温消杀工艺流程”是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生产出更高质量更安全健康的食品,而不是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充当借口。“生产作业均在十万级GMP认证车间完成”“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经过权威认证”也不应当只是在出现食品安全争议时拿出来说说,而是应当落实在食品生产的全过程中。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永远是一道不可触碰的红线,对于食品安全也有严格的规范,从来都不是自说自算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涉及每个人,作为食品生产者,应当始终把食品安全牢记,把食品质量放在首位,真正做到让消费者“安心购买”、放心食用。对于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品牌方应加大自检自查力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用行动做到“问心无愧”。